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建部、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和市发改委先后发文要求各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市住建委、发改委六建房函[2016]483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六安市区商品房销售市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并将结果报至县房产局备案,对未报送自查结果的,一经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从严从重处理。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于近期进行核查,并对在自查和核查过程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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