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公租房是由国家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若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收回,并取消住房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租房租赁动态管理,规范租赁行为,切实保障符合群体的合法权益,县住房发展服务中心正在开展公租房租赁集中核查工作,对经核实存在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的承租户,将依据有关政策及时处理到位。 为有效提高核查的准确性,在此,我中心热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有效线索。联系方式:0564—5105080。谢谢配合! 特此公告 霍山县住房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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